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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蚕业技术指导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杏彩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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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蚕业技术指导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二)负责本县辖区内家蚕农药中毒的饲养试验、农药添食试验及初步诊断家蚕中毒的农药种类,为送样检测机构提供检测农药范围等工作。

  忻城县蚕业技术指导站属忻城县农业农村局二层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站人员编制5人,实有人数共4人,均属事业编制,退休人员8人。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7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74万元,增长8.6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45万元,为忻城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74万元,增长8.6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正常晋升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72.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2.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74万元,增长8.6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20.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占支出总预算的27.88%,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4万元,上升17.0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

  (2)卫生健康科目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占支出总预算的3.44%,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5万元,上升6.41%;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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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4.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占支出总预算的6.25%,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26万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4)农林水支出45.2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如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伙食补助、津贴补贴等,占支出总预算的62.43%,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8万元,上升5.55%。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

  4.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经费全部支出。

  忻城县蚕业技术指导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74万元,增长8.60%。其中:基本支出72.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忻城县蚕业技术指导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37万元,支出决算为7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5%。

  (一)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1.38万元,支出决算为2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8%。差异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社保缴费基数有变动。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22万元,支出决算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9%,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春节慰问费等方面的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6万元,支出决算为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较年初预算差异减少是缴费基数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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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抚恤支出(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7.12万元。用于支付罗干标死亡抚恤金。

  (二)210卫生健康科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差异原因是缴费基数有变动。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2.23万元,支出决算数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0%,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较年初预算差异的原因是人员调出和缴费基数的变化。

  2.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3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5%,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补助方面的支出和大额医疗保险。较年初预算差异的原因是缴费基数的变化。

  (三)21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5.8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农林水支出4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4%。差异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和发放绩效奖金。

  213010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33.80万元,支出决算数(2130104)农林水支出4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补贴、奖金、公务费等费用。较年初预算差异的原因是工资薪级上涨和发放绩效奖金。

  (四)22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5%。主要较年初预算差异原因是缴费基数有变动调整。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年初预算差异的原因是缴费基数有调整。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0%。主要原因是年初全县预算未列出奖金和绩效工资的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全部支出。

  (三)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1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7%。主要原因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和遗属生活补助的支出。

  忻城县蚕业技术指导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无变化。

  忻城县蚕业技术指导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减无变化。

  2024年度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已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自评总体结论为本单位履职良好。

  忻城县蚕业技术指导站没有项目预算,所以本部门未开展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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