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做好城区土地、矿产、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城区相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及信息数据服务工作,做好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为城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提供相关技术与服务性工作;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工作提供服务与支持。
江南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为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的下属二层机构,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46.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88万元,增长82.5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88万元,增长82.5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有新增人员,且人员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9.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46.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88万元,增长82.5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6.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2万元,增长64.85%,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我单位有2人调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108.05%,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我单位有2人调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33.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15.71万元,增长89.26%,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我单位有2人调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积金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34.72%,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我单位有2人调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江南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88万元,增长82.50%。其中:基本支出46.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江南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93万元,支出决算为4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11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1月我单位有2人调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1月我单位有2人调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32万元,支出决算为3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4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1月我单位有2人调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月我单位有2人调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江南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江南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江南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江南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无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4年,江南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