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湖南省醴陵市瓷谷大道旁华瓷股份大厦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数量代表股份161,892,0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1,866,700股的64.27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34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5人,代表股份7,239,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74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3人,代表股份34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78%;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6,892,05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364%。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14,00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14,00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14,00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14,00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14,00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0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14,00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14,00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14,00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14,00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14,00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5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议案内容:因公司供应链整合,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和湖南科慧陶瓷模具有限公司新增为公司关联方,并开展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故公司拟新增向上述两家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025年度预计不超过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议案内容: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新增向公司联营企业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和湖南科慧陶瓷模具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025年度预计不超过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三、《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修订情况
四、《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相关文件的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增加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和湖南科慧陶瓷模具有限公司2025年度为公司关联方,开展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供应链整合需要,拟增加2025年度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环”)和湖南科慧陶瓷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慧”)与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500万元。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司持有江西金环20%股份,实际控制人许君奇担任江西金环董事。公司与湖南科慧签订投资入股协议,投资金额88万元人民币,持有其4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江西金环和湖南科慧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董事总人数9人,关联董事许君奇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对公司提供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之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博略投资有限公司、醴陵玉茶瓷业有限公司、醴陵市均朋运输服务部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1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营范围:无机材料、无机颜料、无机盐(以上项目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以上项目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西金环20%股份,实际控制人许君奇担任江西金环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情形,公司与江西金环构成关联方关系。
经营范围: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陶瓷模具、泥、釉的生产和销售;陶瓷器型设计、开发及新材料研发;3D打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湖南科慧签订投资入股协议,投资金额88万元人民币,持有其4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情形,公司与湖南科慧构成关联方关系。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 参考标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1.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 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 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价格,交易公允、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