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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建始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与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3、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4、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事业发展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县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含工矿商贸企业)、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9、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10、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和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全科医师队伍建设和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制定实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县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建始县卫生健康系统有12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管理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和15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
县卫健系统2024年收支总预算67552.64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19052.64万元,事业收入(单位资金收入48500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139.55万元、农林水支出162.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2.14万元。较2023年预算总收支增加了494.21万元,增长0.74%,主要原因卫生健康系统新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
县卫健系统2024年收入67552.64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19052.64万元,占总收入28.2%;事业收入(单位资金收入)48500万元,占总收入71.8%。较2023年预算总收入增加了494.21万元,增长0.74%,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卫生健康系统新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
2024年支出总预算67552.64万元。基本支出60842.94万元,占90.07%。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功能分科目):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58.21万元,农林水支出162.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139.55万元,住房公积金1692.14万元。较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了3646.79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各医疗卫生机构厉行节约,压缩日常支出。
项目支出6709.7万元,占9.93%。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功能分科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920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311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9万元,公立医院308.73万元,乡镇卫生院686.7万元,卫生监督机构10万元,妇幼保健机构91.3万元,采供血机构32.62万元,重大公共卫生20万元。项目支出较2023年增加4141万元,增长61.71%。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预算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并入了预算收入,本年度未将转移支付资金并入预算收入,二是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人均标准提高。
县卫健系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52.6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52.64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566.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49.61万元,农林水支出162.75万元,住房公积金674.24万元。较2023年预算总收支增加了994.21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人均标准提高。
县卫健系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年拨款19052.64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了994.21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各医疗卫生机构招考录用人数增加,相关预算经费增加;二是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增加相关经费,三是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人均标准提高,增加相关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6.14万元,占总支出13.47%;卫生健康支出15649.51万元,占总支出82.14%;农林水支出162.75万元,占总支出0.85%;住房保障(类)支出674.24万元,占总支出3.54%。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34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07.18万元,公用经费735.76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146.79万元,下降20.32%。主要原因是2024年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过紧日子”,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2、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6709.7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补助2920万元,卫生健康计生事业费2311万元,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医疗责任保险19万元,村卫生室运行经费102.75万元,电子票据改革服务器租赁费及维护费21.2万元,规划财务数据与信息中心工作经费3.2万元,老年工作经费1.8万元,医疗机构临聘人员经费补助1119.35万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60万元、结核病经费项目20万元、艾滋病工作经费25万元、除四害工作经费8万元、免疫规划项目经费52万元、卫生计生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经费5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141万元,增长61.7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预算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并入了预算收入,本年度未将转移支付资金并入预算收入,二是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人均标准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8.2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23.33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增加,相应的预算经费增加,二是调整了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卫生健康支出62139.5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205.33万元,下降40.5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增加,相应的预算经费增加,二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和基本公卫补助人均标准提高,三是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标准提高。
住房保障支出1692.1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59万元,增加53.2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增加,相应的预算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增。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4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0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3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县卫生健康局机关9个内设机构、18个二级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总计735.76万元。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48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卫生医疗机构新招录工作人员。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14.66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6.8万元、邮电费5.93万元、物业管理费7.7万元、差旅费8.29万元、维修维护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劳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196.3万元、福利费385.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23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0.3万元。较上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各卫生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35.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35.69万元、本年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本年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减少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减少11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勤俭节约,压减项目经费。
截至2023年底,建始县卫生健康局系统公务用车车辆4辆,全部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9台(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2024年县卫生健康系统编列的16个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09.7万元,所有项目均为经常性项目。根据省、州政府下达的工作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绩效目标设置如下:
1.确保机关正常运转,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综治管理、文明创建、老干工作顺利开展,力求提升机关管理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2.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大财源配置,做大做强州级投融资平台,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财政监督全覆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材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金材工程”即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简称GFMIS),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撑以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宏观预测分析为核心应用的政府财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是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规划的统称。
9、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投资评审和委托业务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